乌海成为内蒙古首个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
据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7日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。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,经自愿申报、组织创建和集中评审,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。
乌海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成功入选的城市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年来,乌海市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,不断强化信用信息数据支撑,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,加大信用监管力度,创新信用应用场景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。
截至2023年7月,乌海市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全市信用数据737万余条,已归集主动承诺、自律承诺等各类承诺信息9.5万余份。全市各部门单位开通信用综合账号447个,通过账号查询应用信用信息2.9万余次。全市已有88家企业及团体列入自治区诚信典型,1家企业成为自治区“诚信标杆企业”。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中,乌海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最好成绩为第7位。
根据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有关部署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人民银行鼓励地方开展试点示范、积极探索实践。自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6日分两批组织了包括副省级城市、地级市、县级市和直辖市城区在内的43个城市(城区)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(城区)。
截至目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人民银行已先后批准四批次、130个城市(城区)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(区)。
记者:赵 欢
编辑:赵晓艳
审核:赵 婧
监制:山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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