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遇车辆起火 民警及时救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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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“抓党建、整作风、强素质、树形象”专项活动开展以来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始终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,时刻牢记人民群众无小事,积极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以饱满的热情、务实的干劲为群众解难事、做好事,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。近日,成功救援一起汽车起火突发事件,极大的挽救了群众的损失。
5月8日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生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王喜、戴昌勇、赵俊峰、满来四位民警在办案返回单位途中,行驶至934县道宝日布嘎查附近时,前面行驶的一辆皮卡车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,民警看到此情况立即停车上去帮助灭火,由于事发突然,火势严峻,又缺少灭火工具,期间车辆发生多次爆炸,民警不惧汽车爆炸的危险,一边帮助车主抢救车上物资并灭火,一边疏散来往车辆并对现场道路进行管制禁行,防止车辆爆炸波及到过往群众。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,最终将火势扑灭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危难之时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民警不顾个人安危,为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奋不顾身冲在前面,受到了过往群众的高度赞誉,同时也体现了人民警察危难时刻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大无畏精神。
警方提示:广大驾驶员车辆行驶中要加强对车辆汽车的保养检查,车上应备有灭火器。此外,汽车自燃前也会有一些前兆,比如仪表盘不亮、水温过高、行驶时有异味、冒烟等现象,遇到这些情况时,驾驶员要立即寻找安全的地方停车检查。如遇车辆自燃,要立即关闭电源并远离车辆等待救援,同时拨打112、119寻求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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